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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多税种一表集成来啦!申报轻轻松松!

海南税务 202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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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南税务





为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一样是海南吃饭的本钱,是加快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也是自贸港建设的本质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持续推行 “一站办结、一次不跑、一键解读、一网管控”等非接触式办税,2020年10月9日起在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龙华区、高新区税务局试点推出 “多税种一表集成”申报功能。


特别提醒


试点范围为主管税务机关是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龙华区、高新区税务局的纳税人。


功能概述


将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六个税(费)种申报表,整合为主税附加税费综合申报表,实现一表集成申报。

海南省电子税务局自动获取纳税人资格信息、税(费)种认定、开具发票等相关信息,采取系统数据预填等方式,自动填写和计算申报数据,且附表数据信息根据主表数据信息补充生成,部分申报主体不涉及的内容将不进行展示,纳税人仅对申报表数据修正确认,减少了项目填写,缩短了申报时间,降低了纳税人办税成本。


一表集成申报操作指引


——以一般纳税人为例

功能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一般纳税人集成申报表】📢提示一:如果是存在有效消费税税种信息的纳税人,需先完成消费税申报后,才可进入集成申报表。📢提示二:如果已经在常规申报列表中完成了增值税申报或附加税(费)申报,则无法再使用集成申报表进行申报。📢提示三:如果已经在常规申报列表中完成了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则集成申报表中不再提供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仅需完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即可。点击进入集成申报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从左至右、由上至下依次填写相关附表及主表,在“主税附加税费综合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中,增值税附加税(费)的计税(费)依据会根据填写的增值税申报表数据自动赋值,消费税附加税(费)的计税(费)依据会根据填写的消费税申报表数据自动赋值,每张表填写完后点击【提交】,所有报表填写完成后则进行提交【全申报】。📢提示四:点击【全申报】前,可以在集成申报表中对已提交的报表进行修改或作废。📢提示五:“全申报”后,无法再对集成申报表进行修改或作废,只能单独在常规申报列表中对应的申报表进行修改或作废,规则与之前一致。

📢提示六:对于常规申报列表中处于“已申报(未导入)”状态的申报表,可点击申报表进去修改或作废。📢提示七:对于常规申报列表中处于“已申报(已导入)”状态的申报表,则需要在“更正申报”模块进行更正,在“申报作废”模块进行作废。📢提示八:申报成功后,需要手工缴纳税款的可在“税款缴纳”模块扣缴税款,如已经签订三方协议且未发起手工扣款的,系统会每12个小时自动发起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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